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犯罪嫌疑人是否必须采取强制措施
释义
    犯罪嫌疑人不一定必须采取强制措施。采取强制措施的前提是犯罪嫌疑人可能会妨碍刑事诉讼的进行。刑事强制措施具体包括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刑事拘留、逮捕。
    一、监视居住期满可以转刑事拘留吗
    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符合刑事拘留条件的,可以转为刑事拘留。《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被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依法变更强制措施。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
    二、执行强制措施有哪些
    被采取强制措施包括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强制措施指的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为了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依法对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采取的在一定期限内暂时限制或剥夺其人身自由的一种法定强制方法。
    三、哪些属于刑事强制措施?
    以下这些属于刑事强制措施:(1)拘传拘传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强制其到案的接受讯问的一种强制方法。(2)取保候审取保候审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责令某些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3)监视居住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4)拘留拘留是指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下,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采取暂时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5)逮捕逮捕是刑事强制措施中最严厉的一种,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依法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羁押起来,在一定时间内剥夺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9 19:3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