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处罚多少钱以下可以当场收缴 |
释义 | 一、行政处罚可当场收缴收款的情形 1、行政机关可以现场收缴罚款的情形包括: (1)依法给予一百元以下罚款的; (2)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 (3)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当事人到指定的银行或者通过电子支付系统缴纳罚款确有困难的。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八条 、第六十九条 二、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填写说明是怎样的 (一)写明被处罚人(单位)的基本情况。 (二)违法事实:简易程序要求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因此应写明经查证属实的违法事实的具体情况。有多种违法行为的,应分类填写。 (三)违法依据:写明违反法律的具体条款。一般是禁止性或义务性条款。 (四)处罚依据:要求写明法律名称和具体条款,一般是法律责任条款,没有相应法律责任条款的不得处罚。 (五)处罚内容:根据《行政处罚法》规定,当场处罚只能做出警告、对公民处50元以下罚款、对法人或其他组织处1000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罚款数额应当用中文大写表述。 (六)罚没款的收缴: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的情况有: 1、依照简易程序当场处罚的案件,处20元以下罚款或虽然超过20元,但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 2、执法人员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做出处罚决定,无论适用一般程序还是简易程序,当事人向指定银行交款确有困难,经当事人提出由执法人员代收代交的。 (七)救济途径:告知被处罚人(单位)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法院和时效。行政复议机关一般是做出处罚决定的药监机关的上级主管部门或本级人民政府;行政诉讼受理法院一般是做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 (八)签收:当事人签收处罚决定书的时间关乎处罚决定的履行期限和复议、诉讼时效的计算,一定要由当事人当场签收。 上述是小编整理的内容,依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政机关作出罚款处罚决定后,可以现场收集罚款的情形包括:依法给予一百元以下罚款的;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当事人到指定的银行或者通过电子支付系统缴纳罚款确有困难等。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法妞问答网咨询专业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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