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民政局撤销结婚证的,具体程序如下: 1、当事人以书面形式申请撤销婚姻; 2、民政局初审后受理申请; 3、审查是否可撤销; 4、符合撤销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批准并发布撤销决定; 5、将撤销决定送达双方,并公告撤销决定。 申请办理撤销婚姻登记的条件: 1、重婚的;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4、未到法定婚龄的; 5、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