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违停罚款应在收到 行政处罚决定 书之日起十五日内缴纳。超出十五日未交,会产生滞纳金。根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百零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 行政处罚决定书 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 作出行政处罚 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 不缴纳罚款 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二)申请人民 法院强制执行 。 法律客观: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款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九条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