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户口本上没有地址是怎么回事儿? |
释义 | 1、户籍地址:只会在当事人所在的户口本首页“住址”一栏体现(具体到门牌号),在当事人的常住人口登记卡(页)是不体现该项的;2、如果当事人的户口本首页没有该项的,应由户主带上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房屋产权登记证等;3、去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换领户口本,否则就可以正常使用(参看我国《户口登记条例》第17条的规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四条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第十七条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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