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当一方无故难以联系、下落不明时,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审理,并查明事实,作出判决。如果一方证明无法联系,另一方则需要尽到合理的查询和寻找义务,如通过寻找熟悉的亲友、社区、媒体等途径,在合理期限内未能联系上,就可以作为法院判决离婚的依据之一。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九条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难以承受家庭生活的,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第四十二条 下列情况,可以提出离婚诉讼: (一) 一方无故难以联系、下落不明,连续两年或者更长时间; (二) 一方有重婚、有配偶者同居、有通奸情节的; (三) 一方有虐待、殴打、遗弃、冷落等虐待、侮辱、损害另一方身心健康的行为; (四) 分居满二年,双方均表示要离婚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