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 |
释义 | 法律分析: 为了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对有下列行为之一,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一十一条 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第二百八十七条 利用计算机实施金融诈骗、盗窃、贪污、挪用公款、窃取国家秘密或者其他犯罪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定罪处罚。 第一百一十三条 本章上述危害国家安全罪行中,除第一百零三条第二款、第一百零五条、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零九条外,对国家和人民危害特别严重、情节特别恶劣的,可以判处死刑。 犯本章之罪的,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第五十六条 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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