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签字评估报告是否有效 |
释义 | 评估报告需经评估公司盖章,评估师签名才完整合法有效。估报告应在现场公示,并将分户评估报告送达到被征收人手中; 被征收人对评估报告有异议的可以在十天以内以书面形式反馈,评估公司必须十天以内作出解释,对解释仍有异议的可以在十天内申请专家组监定,专家组十天内作出答复。 一、资产收购评估流程怎样 资产取得与评估主要包括以下五个基本过程:1、向政府主管部门申请对目标企业进行资产评估,并取得项目批准文件;2、聘请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对目标企业拟收购的资产进行评估;3、评估报告初稿形成后,将与评估机构研究协商有关问题,并对评估报告进行修订;4、取得评估机构出具的正式评估报告,并向政府主管部门申请确认评估结果;5、经政府主管部门核实确认后,取得该部门出具的资产评估确认书。 二、房屋评估的流程是什么 房屋评估的流程是:制定评估方案,向市建设局备案;进行公告公示,广泛征求意见及建议;依据对拆迁重大政策征求的意见进行论证,评审政策可行性和科学性;作出评估评测,制定应急预案;作出总体评估结论,形成专项评估报告报市维护社会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三、法院房产评估被执行人未签字是否有效? 法院房产评估被执行人未签字的,法院仍可拍卖被执行人的房屋。被执行财产价格评估是拍卖的前置程序,法院在对被查封、扣押、冻结的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变现前,应当委托依法成立、具有相应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对其进行价格评估,评估报告需要送达双方当事人。如果当事人对此评估价格持有异议,可向法院请求复议,而法院应要求评估机构进行复议。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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