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庭审材料的准备时间没有明确规定,具体情况需要视案件性质而定。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应当在诉讼期间提交证据,否则,不能作为证据,但下列情形除外:……第二条规定的除外情形。”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公诉机关、被告人、辩护人在开庭前应当事先查阅、剖析、准备好证据,充分协商,明确意见,做到言之有据,论之有理。”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庭审前,应当向当事人宣读起诉书、答辩状以及其他诉讼文书,当庭传阅证据材料。” 综上所述,庭审材料的准备时间应当根据案件性质和具体情况而定,当事人需要在诉讼期间充分准备好证据材料,并在庭审前向对方当事人递交,以便对方阅读和准备辩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