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无行为能力人的法定监护人包括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其他近亲属和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或朋友,如果他们同意并得到精神病人所在单位或居住地居委会或村委会的同意。无行为能力人的法定监护人包括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其他近亲属以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或朋友(经精神病人所在单位或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民法典》第二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亲属; (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该内容由 张家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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