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把合同原件收回后能解除租赁吗 |
释义 | 通常来说,将租赁合同原件收回这一行为并不能被视为解除租赁合同的意思表示。要解除租赁合同,可以出租房与承租方协商一致解除;如果一方存在预期违约或根本违约等法定解除事由,那么解除权人可以书面通知对方解除合同。如果合同约定了一方或双方在特定事由发生时享有单方解除权,约定事由发生时,也是以书面通知解除。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 之前通知对方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