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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变更抚养权的条件有什么
释义
    变更抚养权的条件有:(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
    变更抚养权有什么条件
    变更抚养权的条件是:(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5)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
    怎样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变更抚养权条件有哪些
    变更孩子的抚养权有两种形式:
    1、双方协议变更。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只要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和保障子女合法权益,则应予准予,就是说父母之间可以私下协商变更子女抚养权,然后请求法院予以变更;
    2、一方以起诉方式要求变更。如果协商不成,可以由一方起诉要求变更。
    根据《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第16条规定,变更抚养权条件有: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一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行为的,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的。
    4.有其它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根据以上规定,只要具有上述任意一个条件,即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权。
    变更抚养权的条件有哪些
    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变更抚养权的条件是什么
    变更抚养权的条件如下:(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抚养权变更的条件是什么
    拥有子女抚养权的一方存在下列四种情况之一的,一方要求变更抚养权,人民法院应给予支持: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与子女一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的,有虐待行为的,或有其他对子女身心健康有不利影响的;2、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意随另一方生活的;3、有其它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变更子女的抚养权有两种形式,协议变更和诉讼变更,无论采取那种方式都需要法院的认可。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只要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和保障子女合法权益,法院则应当准予。一方以要求变更抚养权,另一方不同意,如果协商不成,则可以由一方起诉要求变更。司法实践中,对于非共同生活一方擅自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情况,应根据实际情况分别处理:有正当理由的,可告知依法起诉;子女擅自变更的,可告知由其法定代理人依法起诉;没有正当理由的,应说服教育送回孩子。《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五条,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第十六条,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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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4 1:55: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