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子女有权要回财产吗 |
释义 | 离婚给子女的财产属于父母对子女的赠与,赠与经父母一致同意,并交付财产后一般不得随意要回。如果具备法定撤销情形可以要回。 一、离婚赔礼的话女方可以要回陪嫁的钱吗 离婚女方可以要回陪嫁钱。如果陪嫁钱是在结婚前娘家赠与女方的,则依法属于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可以要回,男方无权要求分割;如果陪嫁钱是娘家在女方结婚后赠与的,没有特殊规定,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女方只能要回部分陪嫁钱。 二、恋爱期间送的东西分手后可以追回来吗 对于恋爱期间赠送的东西,如果数量不多、价值不大的,不能按照同居财产进行分割,分手后一般是不能要回来的。但是,如果属于以结婚为目的赠与对方的大额财产,属于可返还的彩礼的,或者有可撤销赠与的情形的,可以要回来。 三、离婚时父母给买的房子如何分 离婚时父母给买的房子分法如下: 1、孩子结婚前,父母为孩子买房或部分出资。房屋或出资应视为父母给子女的礼物,与子女结婚后的配偶无关。在这种情况下,该房屋或出资属于子女一方的婚前财产,不参与离婚时的共同财产分割; 2、子女结婚后,父母为子女购房或部分出资。房屋或出资应视为父母对子女配偶的赠与,子女离婚时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平等分割。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三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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