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以工程质量为由不结人工费? |
释义 | 法律分析:如果工程确实存在质量问题,可以拒绝支付人工费用。但应在事先告知工人,并经过双方协商达成一致。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不得拖欠和少付劳动报酬。”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建设单位、工程监理机构和施工单位应当依法履行其工程质量管理职责,确保建设工程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 4.《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建设单位、工程监理机构和施工单位不得以工程质量问题为由,拖欠支付工程款和工程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劳务费等。” 5.《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当事人在履行建设工程合同过程中,发现工程质量问题的,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工程质量问题确实存在的,应当及时整改;整改后,如需追究责任的,应当依法追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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