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的四要件是哪些 1、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的四要件为:犯罪客体是社会治安管理秩序,犯罪对象是“他人”,主要是指妇女,但了包括了男子;客观方面表现为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行为;犯罪主体为达到了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2、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的规定: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引诱不满十四周岁的女童卖淫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定刑标准是什么 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引诱不满十四周岁的女童卖淫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旅馆业、饮食服务业、文化娱乐业、出租汽车业等单位的人员,利用本单位的条件,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依照本法第三百五十八条、第三百五十九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该内容由 董国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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