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买卖合同定金和订金的区别 |
释义 | 1、定金是指为担保房屋买卖双方履行合同义务,而由一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财产作为担保,担保合同的履行。 如发生违约,则适用定金罚则。 2、订金是指为了使房屋买卖合同顺利履行,而由购房人向卖房人预先支付的一定数额的资金作业预付款,先期保障卖房人的一部分利益。 订金只具有预付款性质,不具有担保性质,不适用定金罚则。 一、签署定金合同的注意事项 1、谨慎订立定金条款 一般来说,在购房合同中有着已经规范过的定金条款,但是并不具有强制性,只具有指导性,双方可以协商决定是否订立定金条款,如果买方觉得有特别的定金条款需要进行约定,并且获得了卖方同意,那就可以写入协议当中。 2、注明不履行合同的情况 买卖双方要记得在定金条款中注明不履行合同的具体情形,因为并不是说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中的任何条款,都要适用定金罚则。当卖方拒绝履行债务,卖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或者是卖方的违约行为造成合同目的不能达到等情况,可以用定金罚则进行惩罚,但是如果买方只是晚了几天支付房款,那就不适宜用定金的罚则规定。 3、了解合同履行能力 虽然已订立了定金条款,买卖双方应该在完成定金支付之前,就充分了解自己履行合同的能力。如果买方认为自己可能没有能力履行合同,那就不要交定金,因为一旦支付了定金,合同就会生效,买房就需要承担责任。 4、分清定金和预付款 预付款同样是预先支付,但它的性质与定金完全不同。预付款是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的行为,不起担保债务履行的作用,当一方当事人违约时,预付款可以抵冲损失赔偿,并且不存在罚则问题,所以要分清定金和预付款的区别。 5、全面了解房屋状况 购房者在看房时要全面了解房屋状况,包括房屋本身的结构、装修、户型、楼龄,周边配套、市政设施、物业管理水平等等。另外,还要查看水电费、煤气费、电话费、有线电视费、管理费等费用是否已缴清,对于拖欠的费用如何解决等问题,等看好了房再考虑是否支付定金。 6、谨防掉进定金陷阱 购房者在签订定金协议时要注意查看内容,防止某些中介或者卖方利用定金和滥用定金条款谋取不正当的利益。此外,有的中介或者卖方利用购房者缺乏相应的购房知识和经验,在某些条款内容上设下陷阱,故意让买方违约,因此要多加小心。 二、押金和定金有什么区别? 1、性质不同 押金是一种质押担保,定金是金钱担保; 2、交付时间不同 押金可以在合同订立前、中交付,其本质上不具有预先支付的特点,而定金需要在履行前交付; 3、订立人不同 押金可以是当事人也可以是第三人,而定金是当事人之间的担保; 4、交付上后的所有权的不同 押金在交付后,交付人依然拥有所有权,接收人只是临时占有,做质押,而定金在交付的时候所有权转移至接收人。 5、数额不同 押金没有规定,从当事人的约定,并且可以高于价款,而定金为20%的数额,并且不能高于标的物价款; 6、是否适用罚则的不同 押金无所谓罚则,交付人不履行义务,无权收回押金,接收人不履行合同,不承担双倍返还的责任(同样区别于预付款,如果交付一方违约,预付款是要返还的;而押金就不返还了),而定金则适用定金罚则。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第587条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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