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离婚后再复婚办理手续的方式为:内地居民需要携带户口簿或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所在单位或村委会、居委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离婚证或解除夫妻关系证明书或人民法院的离婚调解书或判决书,其中一审判决书还须附人民法院出具的生效证明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一、再婚需要办理结婚证吗 再婚需要办理结婚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规定:离婚的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复婚登记。复婚登记适用本条例结婚登记的规定。同时规定,办理再婚登记的内地居民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二、省内异地能办结婚证吗 结婚必须男女双方一起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异地结婚证办理需携带证明: 1、居民身份证; 2、户口簿(或者集体户籍证明); 3、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4、二寸双人彩色合照3张(可在婚姻登记处当场拍照); 5、再婚当事人的特殊证明:离婚证书(或解除夫妻关系证明)(或法院调解书)(或法院离婚判决书)注:持基层法院判决书的,还需带好基层法院判决生效的证明; 6、因私出境人员的特殊证明:我驻外使、领馆认证(或公证)的在国外期间的婚姻证明; 7、因私出境回国定居者的特殊证明:如无在国外期间的婚姻状况证明,可持经公证的本人在国外的未婚证明书。具体情况可向相关婚姻登记机关咨询,以确定所需材料。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三条 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婚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重新进行结婚登记。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