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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承诺期限届满,受约人未作出承诺的,要约失效 法律问题
释义
    法律分析:
    要约所确定的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的,要约失效。但如果承诺人在承诺期限内作出承诺,本应在期限内到达要约人,由于其他原因导致承诺到达时超过承诺期限的,为有效要承诺,除非要约人及时通知承诺人承诺已经失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八十七条 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按照通常情形能够及时到达要约人,但是因其他原因致使承诺到达要约人时超过承诺期限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因承诺超过期限不接受该承诺外,该承诺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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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4 22:57: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