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意思表示分明示和默示 1、明示。明示是使用直接语汇实施表示行为。 (1)口头形式。口头形式即口头语言形式。 (2)书面形式。书面形式即书面语言形式,主要指文字(文件、信函、电报)、图表、照片、技术工程用图、电子数据等形式。 书面形式又分一般书面形式和公证、登记等特别书面形式。公证形式即以公证书对民事法律行为加以证明的形式。 2、默示形式。默示形式是含蓄或者间接表达意思的方式。 (1)推定,即行为人用语言外的可推知含义的作为间接表达内心意思的默示行为。 (2)沉默,即行为人依法或者依约以不作为间接表达内心意思的默示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三十七条 以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相对人知道其内容时生效。 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时生效。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采用数据电文形式的意思表示,相对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时生效;未指定特定系统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数据电文进入其系统时生效。当事人对采用数据电文形式的意思表示的生效时间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第一百三十八条 无相对人的意思表示,表示完成时生效。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一百三十九条 以公告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公告发布时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