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构成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的要件 |
释义 | 一、构成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的要件 1、本罪所侵害的客体为复杂客体,其既侵犯了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信誉,而且还侵犯了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的人身权利。 其侵害的对象由其所侵害的客体的多重性所决定,亦具有多重性,一般包括依了在执行解救公务活动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协助执行解救活动的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被拐卖、绑架的妇女或儿童。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一十六条,第二款 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阻碍解救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绑架拐卖妇女罪判刑标准 绑架拐卖妇女罪的判刑标准是:犯绑架罪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犯拐卖妇女罪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人触犯数罪的,判绑架罪和拐卖妇女罪数罪并罚。”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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