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债务人的货物可以查封吗? |
释义 | 债务人的货物可以查封。法院在查封债务人货物时应当通知被执行人或者他的成年家属到场;被执行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通知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到场。拒不到场的,不影响执行。 一、债务人配偶的唯一住房可以再交给债权人吗? 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需要结合实际的情况分析。金钱债权执行中,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被执行人以执行标的系本人及所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查封也属于强制执行的一种表现形式,如果是唯一住房法院虽然不能进行拍卖或者抵债,但可以依法查封,直至债务人履行应尽义务之后,人民法院才会解除强制措施,如果债务人名下还有其他财产,人民法院都能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二、别人借我的钱好多年了迟迟不还我该咋办 欠钱不还,可以协商或者诉讼到人民法院解决,要是起诉就需要写起诉状,份数为被告人数各一份,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被告如果是公司法人等单位,要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个各一份。判决生效后对方拒不履行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并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逾期被申请执行人仍不履行法院判决,法院可以依法查封、扣押、冻结、处分被执行人的财产; 如果无财产可供执行的,也可以由法院采取限制高消费、加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执行措施,以促使被执行人自觉早日履行生效法律文书。 如果在法院采取了上述措施后,仍无法执行的,则可由法院裁定中止执行,等以后发现了被执行人的财产后,可随时再恢复执行 三、债务人家中的物品可以执行吗 债务人家中的物品可以被强制执行,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变卖被执行的财产,但不得查封、扣押被执行人的家属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二百四十四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 但是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五条人民法院查封、扣押财产时,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应当通知被执行人或者他的成年家属到场;被执行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通知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到场。拒不到场的,不影响执行。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其工作单位或者财产所在地的基层组织应当派人参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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