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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未履行完租房合同影响征信吗
释义
    一、未履行完租房合同影响征信吗
    单纯的违反合同约定,未经人民法院判决的,一般不会影响征信。影响征信的因素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不良生活嗜好;
    (二)逾期还款严重;
    (三)身份证被冒用;
    (四)水电气费欠缴;
    (五)负债过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二、租房合同违约有什么后果
    根据《民法典》规定,一般在出现合同违约行为的时候,违约方需要交纳一定的违约金。签订合同的时候,双方可以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合同一经订立,双方当事人就需要履行合同中规定的义务。如果其中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那么该方就会构成违约,按照合同的规定,该方需要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在执行合同规定时,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出现租房合同违约的行为,只能与对方协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守约方可以获得一定数额的违约金,具体的金额是双方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在履行合同义务时不符合法律规定,没有按照合同要求执行,属于违约行为。
    三、房屋租赁合同违约金怎么算?
    (一)如果租赁合同中对违约金有约定(租房违约金的数额是由当事人双方通过事先约定而确定的)、则按约定的违约金比例支付。如双方在签订合同时,约定房屋租赁合同违约金为一个月的租金,那么一旦违约,出租人就可以要求承租人支付一个月租金同样数额的违约金,作为违约赔偿;
    (二)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过低可以请求变更,约定的违约金超过实际损失30%的可认为约定过高,可要求降低。如房屋租赁费用每月仅为1000元,而约定的违约金数额达到了一万元,那么违约的一方可以请求降低。
    (三)房屋租赁合同中对违约金没有约定,应按对方违约对造成的实际损失来计算违约金并退回押金和多余的房费。
    (四)租房违约金的支付是独立于履行行为即给付房租之外的给付,即如果承租人尚拖欠出租人租金1500元,那么房屋租赁合同违约金是不包含在这1500元以内的。
    (五)租房违约金的处理:双方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处理,赔偿约定的金额,如果协商不成,可到法院提起诉讼。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根据“损益相抵”规则,即使一方行为被认定为违约,另一方应当仅仅选择定金、违约金和损害赔偿金中的一种作为追究违约责任的方式,在违约金或定金“收益”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时,违约方具有补足差额的义务,因此,通过重复累加的方式,无端加重违约方的责任,违约一方大可不必理会,法院对此也是不会支持的。
    最后,关于租房合同的违约金问题,一般情况下为防止当事人违约,房主或中介机构会事先要求当事人支付押金。这也是为了房主或中介的利益,当当事人租期满后如果没有出现违约可以退换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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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7 23:3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