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么防范债权转让的风险? |
释义 | 1、避免签订已过诉讼时效或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债权让与的风险,受让人在与债权人进行谈判时,应尽量聘请律师参与谈判和调查,要求债权人提供催收债权的通知,以及债权人与债务人的往来信函,由律师判断该债权是否已过诉讼时效,从而确定是否签订合同。签订合同前受让人还应自行或聘请律师调查债务人的相关情况,如住所、财产状况等,如经调查发现债务人住所无法找到同时其财产下落不明的,即使债权转让的对价很低,受让人也不应贪图纸上富贵而签订合同,避免利益受损。 2、对于债权人通知债务人的期限和形式,在转让合同中应做出明确约定,要求债权人须于合同签订后×日内通知债务人,并约定通知的形式。 3、为防止受让瑕疵债权,受让人在受让债权前应进行充分调查了解,包括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等,并要求转让人对转让的债权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一、债权转让合同生效时间是如何规定 债权转让合同的生效,双方在签订合同时成立债权转让合同,根据合同约定的生效日期或条件确定合同的生效时间,债务人应当在收到债权转让通知时生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转让对债务人无效,除受让人同意外,债权转让通知不得撤销。 二、担保人起诉债务人要注意哪些 担保人起诉债务人注意:债权转让一旦在债权人与受让人之间达成协议,就有效成立,债权转让给受让人。债务人不是债权转让合同的当事人。债务人是否同意合同债权的转让,并不影响债权转让合同的成立和生效。是否通知债务人只决定债权转让是否对债务人具有法律约束力,而不是债权转让是否有效。因此,即使没有通知,在债权转让达成协议后,受让人将取代原债权人的地位,成为债权人。受让人因债权受让而具有原告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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