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国家保障未成年有以下权利: 1、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 2、受教育权,即未成年人有依法接受规定年限义务教育的权利; 3、身体自由权和内心自由权; 4、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 5、财产受到管理、保护权以及独立财产权; 6、生活获得照顾权等。 未成年人的义务: 1、维护国家统一和的义务。 2、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的义务。 3、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 4、保卫祖国,依法服兵役的义务。 5、依法纳税的义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条 未成年人享有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等权利,国家根据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给予特殊、优先保护,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未成年人享有受教育权,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尊重和保障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 未成年人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平等地享有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