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死刑缓期执行的条件是什么? |
释义 | 死刑缓期执行,是指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2年执行,即死刑缓期执行,又称死缓。 一、死刑缓期执行的概念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死刑缓期执行是指应当被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必立即执行,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布缓期执行两年。缓期执行死刑不是一种独立的刑种,而是一种执行死刑的方式。判处死刑缓期执行两年的前提与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相同,必须是罪行极其严重,只是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犯罪分子的悔罪表现,死刑不能立即执行。 二、死刑缓期执行变更的法律规定是什么样的 法律对于死刑缓期执行变更的规定是: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是指对应当判处死刑,但又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犯罪分子,在判处死刑的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实行劳动改造,以观后效。 三、什么是死刑缓期执行 死刑缓期执行的意思是指对应当判处死刑,但又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犯罪分子,在判处死刑的同时宣告缓期执行,实行劳动改造,以观后效。对于应该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的同时宣告缓期2年执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八条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