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犯罪预备阶段是否构成正当防卫?
释义
    一、犯罪预备阶段是否构成正当防卫?
    1、犯罪预备不能正当防卫。
    2、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3、要求必须是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进行防卫。
    二、刑事案件不同阶段请律师有什么作用?
    关于刑事案件,为三阶段的:公安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法院审判阶段。
    1、侦查阶段:
    犯罪嫌疑人被关押进看守所,亲属一般情况下是不能会见的。
    律师可以:
    (1)会见,在律师允许范围内传达双方信息,安抚受惊的犯罪嫌疑人;
    (2)提供法律咨询;
    (3)申请取保候审等。
    2、审查起诉阶段:
    律师就可以申请阅卷,了解具体案情以及司法机关掌握了什么证据,及时制定辩护策略。
    3、审判阶段:这是最关键的阶段。
    律师根据案情实施辩护策略,与公诉机关据理力争,通过事实和法律说服法官采纳自己的辩护意见,使审理朝着犯罪嫌疑人有利方向发展,为犯罪嫌疑人争取无罪或者从轻处罚。
    三、什么情况下属于防卫不适时?
    1、防卫不适时,是指行为人在不法侵害尚未开始或者已经结束后,对不法侵害者实施损害行为。它分为事前防卫和事后防卫两种。
    2、要正确认识防卫不适时,必须把握正当防卫的时间条件。不法侵害的开始时间一般以着手实行刑法规定的某种客观要件的行为为标志,但是,如果犯罪行为虽处于预备阶段,却离着手实行很逼近,若再等待其着手实行,不法侵害将无法制止,这种预备行为也应视为不法侵害的开始。
    3、不法侵害的结束,是指不法侵害确已自动停止、被迫停止或实行终了。必须注意有些不法侵害是连续进行的,不能把前次打击的间歇视为不法侵害的结束,如持棍打了他人一下,手中还持棍而未丢下,应该认为不法侵害尚未结束。在上述时限外所进行的防卫,都是不适时的防卫。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十条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该内容由 王国强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23 3:3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