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收到法院离婚传票怎么应对? |
释义 | 法律分析: 收到法院离婚传票的处理方法: 1、签收法院送达的各种诉讼文书,包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等; 2、准备应诉,可以根据需要委托一到二名诉讼代理人; 3、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4、收集、提交证据; 5、按时参加开庭。如果因为客观原因,确实不能按时出庭,可以向法院申请变更开庭日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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