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买了抵押房或已售房应该怎么办 |
释义 | 若购房人在知情的情况下购买了抵押房,此时购房人的风险是在房地产商解押之前无法取得所购房屋的产权,也无法以房地产商出售的房屋已抵押为由请求解除合同。 若购房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购买了抵押房或已售房,此时受骗的购房人虽可要求解除合同,但依然存在房地产商同意赔多少,实际能赔多少的问题。 一、商品房欺诈要怎样赔偿 买房是一件大事,一不小心,就有可能被开发商欺诈,掉进坑里。所谓商品房欺诈,是指开发商利用信息不对称或者向购房人隐瞒与房屋有关的重要信息,致使购房人基于错误的认识,购买了商品房,但利益却遭受损失的情况。常见的情况有一房二卖,擅自将已出售的房屋进行抵押,隐瞒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的事实等。商品房属于特殊的商品,对于欺诈行为是否适应双倍或三倍赔偿,目前可适用的法律依据没有明确确定。但可以适用的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所支持的是不超过一倍,也就是说是双倍了。遇见商品房欺诈时,购房者可以要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不超过已付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二、什么情况下可以选择退房 1、若是发现开发商交付的房屋建筑面积或套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的面积误差绝对值超过3%,依照法律规定购房人有权解除合同。 2、若发现开发商交付的房屋发生了规划或设计的变更,例如:房屋结构的变更,房屋用途的变更等,若是开发商没有告知购房人变更,则购房人有权解除合同。 3、若出卖人交付的房屋有质量问题且影响到购房人正常居住使用的,则购房人有权解除合同。 4、很多开发商在合同中约定,超过一定期限不交房的,则购房人有权解除合同。 三、经济适用房可以私下交易吗 经济适用房是可以进行买卖的,但由于经济适用房的社会保障性质,在取得经济适用房的五年内买卖是无法产生收益的。即在购房五年内所产生的收益是和个人无关的,经济适用房的房屋收益权是归国家所有的。因此,取得房产证五年内就算出售经济适用房,也只能以不高于购买时的原价进行出售。产权人应当向户口所在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通过摇号等方式确定符合条件的购房人,由购房人按原价购买或由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按原价回购。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 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二)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 (三)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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