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扭送对象包括哪些? |
释义 | 扭送是一种将犯罪嫌疑人抓获并强制送到公检法部门接受调查的行为。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扭送的对象包括现行犯、通缉犯、越狱逃跑者或被追捕者。扭送是公民的普遍权利,旨在保护自己、帮助他人,并体现了国家支持的社会正气。扭送具有强迫性,但需要公民首先控制住扭送对象,然后将其送交公安、司法机关。扭送是有特定对象的,只限于上述四类人。 法律分析 生活中如果碰见小偷,好心人将其抓获后可以将他扭送到派出所,可以看出,扭送就是将犯罪嫌疑人抓获并强制送到公检法部门接受调查的行为。扭送的对象也是有要求的,并不是任何人都可以被扭送的,依刑事诉讼法规定扭送的对象包括哪些? 一、依刑事诉讼法规定扭送的对象包括哪些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63条规定,对于有下列情形的人,任何公民都可以立即扭送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处理: (一)正在实行犯罪或者正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通缉在案的; (三)越狱逃跑的; (四)正在被追捕的。 (一)扭送性质: 1、扭送是法律赋予公民同犯罪行为作斗争的手段; 2、扭送并非强制措施的种类【有学者认为扭送是一种刑事独立强制措施】。 (二)扭送适用对象范围: 理论上认为扭送的对象是现行犯/准现行犯/有合理理由怀疑犯有重罪或脱离强制措施的嫌疑人。 1、现行犯:指正在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不含预备犯】; 2、通缉犯:指通缉在案的; 3、越狱犯:指越狱逃跑的; 4、追捕犯:指正在被追捕的。 二、扭送的特点 1、扭送主体的广泛性。实施扭送行为的主体可以是任何公民。这说明扭送是公民一项普遍的权利,法律赋予每个公民扭送权,公民可以运用这种权利保护自己、帮助他人,同一切违法行为作斗争。也伸张了正义,体现了国家支持的社会正气。 2、扭送对象的特定性。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民可以扭送四类人:现行犯、通缉犯、越狱逃跑者或被追捕者。扭送的对象只限于上述四类人,任何人不能随意扩大范围。 3、有不同于强制措施的强迫性。首先,从“扭送”的词义可以推断出扭是一种送的方式,带有迫使将其送交公安、司法机关的性质,不同于强制措施的强迫性。但公民只有首先控制住扭送对象才能将其送交公安、司法机关,这当然不是扭送对象自愿的,即迫于某种形势、迫于扭送主体行为的正义性和合法性。同时还存在来自于社会、群众的压力和法律的权威,从而在精神上迫使扭送对象随同扭送主体一起去司法机关。所以它不同于司法人员的执法有特定身份和权力做后盾,也就具有法定强制性。 扭送的对象一般是现行犯、通缉犯或者是越狱犯,任何人都可以将可以被扭送的对象扭送至公检法部门,将其交给公检法部门进行处置。扭送主体是很广泛的,扭送是有特定对象的,这些都是扭送的特征。 结语 扭送是一种将犯罪嫌疑人抓获并送交公检法部门的行为。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扭送的对象包括现行犯、通缉犯、越狱犯和被追捕者。扭送的特点是,扭送主体广泛,任何公民都可以实施扭送行为;扭送对象特定,限于上述四类人;扭送具有一定的强迫性,需要控制住扭送对象并将其送交公检法部门。扭送是一种保护自己和他人、维护社会正义的权利,展现了国家对社会正气的支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三章 刑罚 第七节 剥夺政治权利 第五十七条 对于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在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时候,应当把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改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一章 任务和基本原则 第四条 国家安全机关依照法律规定,办理危害国家安全的刑事案件,行使与公安机关相同的职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四章 刑罚的具体运用 第五节 缓刑 第七十六条 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