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扭送对象是谁? |
释义 | 《刑事诉讼法》规定了扭送的对象和性质,公检法对扭送的处理权力包括接受、讯问、移送管辖和采取紧急措施。扭送的人应接受讯问,对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对紧急情况应先采取措施再移送。扭送不具备紧急逮捕和暴力制止的权力。 法律分析 刑事诉讼中扭送的对象是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84条规定,对于有下列情形的人,任何公民都可以立即扭送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处理: (一)正在实行犯罪或者正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通缉在案的; (三)越狱逃跑的; (四)正在被追捕的。 一、扭送性质: 1.扭送是法律赋予公民同犯罪行为作斗争的手段; 2.扭送并非强制措施的种类【有学者认为扭送是一种刑事独立强制措施】。 二、公检法对于扭送的处理: 1.四项权力: a.接受权; a.讯问权; c.移送管辖权; d.采取紧急措施权。 2.对于扭送来的人: a.都应当接受。 b.应当立即讯问。 c.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 d.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 ①扭送应不得拥有国家机关紧急逮捕时的附带搜查权。 ②未赋予扭送时使用枪械器以暴制暴的权力。 拓展延伸 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扭送对象及其权利保障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扭送对象是指被侦查机关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扭送对象包括被逮捕、被取保候审、被监视居住、被拘留等情况下的犯罪嫌疑人。对于扭送对象的权利保障,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了一系列保护措施。这包括扭送对象享有知情权、辩护权、申诉权等,同时也规定了对扭送对象的限制措施必须合法、合理,并且要保障扭送对象的人身权、财产权等基本权益。此外,扭送对象还享有法律援助的权利,如有需要可以申请律师提供法律帮助。总之,刑事诉讼法对扭送对象的权利保障提供了明确的规定,旨在确保扭送对象在刑事诉讼过程中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 结语 扭送对象是指被侦查机关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刑事诉讼法为扭送对象的权利保障提供了明确规定,包括知情权、辩护权、申诉权等。限制措施必须合法、合理,保障扭送对象的人身权、财产权等基本权益。同时,扭送对象享有法律援助的权利,可申请律师提供帮助。刑事诉讼法旨在确保扭送对象在诉讼过程中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九章 执行刑罚 第四节 对又犯新罪罪犯的处理 第三百一十六条 被剥夺政治权利、管制、宣告缓刑和假释的罪犯在执行期间又犯新罪的,由犯罪地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对留看守所执行刑罚的罪犯,因犯新罪被撤销假释的,应当根据侦查、审判需要,由犯罪地看守所或者原执行看守所收监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2012修正):第三章 刑罚的执行 第四节 减刑、假释 第二十九条 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在服刑期间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的,根据监狱考核的结果,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一章 任务和基本原则 第四条 国家安全机关依照法律规定,办理危害国家安全的刑事案件,行使与公安机关相同的职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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