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孩子迁户口需要什么手续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
释义 | 法律分析:孩子迁户口需要办理下列手续: 1、其父母前往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 2、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 3、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 4、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 5、签发《准迁证》; 6、持《准迁证》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并开迁移证; 7、持迁移证、身份证去迁入地派出所入户。 一、居民在办理户口迁移需要准备的材料如下: 1、本人的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 2、本人的户口本原件以及复印件。准备好后,携带上述相关资料到相应的户口登记机关办理即可。如果是结婚迁移,还需要带上结婚证以及房产证,房产证上只能是本人或者配偶的名字,其他人一律无效。 二、户口迁移的条件各个地区有所不同。办理市内户口迁入,通常条件有: 1、夫妻投靠落户,夫妻双方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 2、父母投靠成年子女落户,投靠人和被投靠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父母子女关系证明; 3、未成年人投靠父母落户; 4、收养落户等。 综上所述,小孩迁户口,大人带需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法院判决书,到居委会和派出所申请办理小孩投靠手续,派出所开出准迁证,然后带上准迁证和小孩的户口本原件到小孩户口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派出所会开户口迁出证明,持身份证、户口本、法院判决书、小孩户口迁出证明,再回到户口派出所办理小孩的户口迁入手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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