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样选择拆迁安置房 |
释义 | 在拆迁实践中,大部分被拆迁人会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补偿方式。因为现在的征收拆迁大都集中在农村,农民因为生存技能单一,如果选择一次性的货币补偿,那农民是很难协调和把控巨额补偿费和基本生活之间的融合关系。因此大部分被拆迁农民会选择置换一套或是几套房屋(即安置房)和部分货币补偿的拆迁补偿方式。在大部分被拆迁农民朋友意识里,这至少能保证自己以后不流落街头。 一、违反约定不交房的处理 针对这种情况,首先,在签订补偿协议的时候,要重视违约责任,并且要明确约定在协议里,如果拆迁人不能履行协议,是要承担违约责任的。其次,如果已经签订补偿安置协议,并且协议中明确约定交付日期,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要求其履行。《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因此,协议的履行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在拆迁方未按照协议履行、无履行能力的时候,及时启动法律程序挽回损失。 二、选择拆迁安置的方法 1、明确房屋的具体情况,实践中,很多地方都奉行先拆后建,在大规模拆迁中,并没有妥善的安置计划,使得被拆迁人的安置房约定并不明确,严重降低了被拆迁人的生活居住水平; 2、质量要有保证,建设拆迁安置房,实践中很多是豆腐渣工程,房屋质量无法保证,有的在入住之前发现有裂缝,有的是入住一段时间之后出现漏水情况,使大家既委屈又气愤; 3、及时办理房产证,即便交了房,很多地方一直拖着不给办理权属证件,或者明确告知是小产权房或者是经济适用房,使得被拆迁户只有居住权,没有所有权,交易受到限制,住着也不踏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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