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拆迁补偿分类 |
释义 | (一)按土地性质分类 拆迁补偿根据土地性质可以分为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拆迁补偿和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补偿两种。 以前,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征收分别是由《拆迁条例》和《土地管理法》调整。城乡间两种不同的地权,适用两种不同的征收补偿制度。2011年新颁布的《征收条例》适用于城市范围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对于集体土地上的拆迁仍然依据《土地管理法》,这导致了同样是房屋征收与补偿,城镇与农村适用不同的法律法规,造成了立法和执法上的不公平。为了解决城乡实行不同的征收补偿制度的问题,正在修改之中的《土地管理法》,将参照《征收条例》中确立的基本原则,国有集体土地有望实现同价同权。 (二)按使用用途分类 拆迁补偿根据房屋用途可以分为住宅房屋拆迁补偿和非住宅房屋拆迁补偿两种。 房屋用途取决于两个方面:一是土地的用途,它决定了房屋用途的走向;二是规划设计的用途,它决定了房屋用途的内容。“住宅”是专供居住的房屋,“商业服务用房”是从事商业和为居民生活服务所用的房屋,二者是两种完全不同用途的房屋。正是房屋的用途区别,其在设计规划上和建筑结构上还有价值产生都有所不同,因此拆迁补偿也有所不同,遂分开处理。 一、集体企业拆迁安置补偿标准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补偿问题,至今尚无统一的立法。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征收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城中村,即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征收。由于房屋选址已纳入城市规划区范围,周边房价已商品化,如果仍按原农村集体土地附着标准给予补偿,农民住房问题难以解决,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和安置条例》对房屋所有人进行补偿和安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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