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分居六个月的规定:目前没有关于分居六个月就离婚的相关法律规定,但是在生活当中,如果夫妻双方因为感情不和已分居6个月,双方若感情确已破裂,双方可以根据协议的方式去相关部门办理离婚手续的,若双方协议不成,则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解除双方的婚姻关系,在诉讼阶段若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调解无效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法院准予离婚。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