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叫“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
释义 | 《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第2条对此有明确解释: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形,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也就是说,要与第三人共同生活,持续、稳定的生活,但是未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如俗称的“包二奶”“包二爷”等。 这里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形是不包括通奸、卖淫嫖娼这些行为的、偶尔的“一夜情”也是不算的。 一、同居了算不算重婚 同居了不一定算重婚。重婚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生活居住,俗称为姘居。同居跟结婚不一样,结婚是获得了法律的承认的夫妻关系,是不可以随便解除关系而必须要通过一定的法律程序;而同居是不被法律承认的一种行为,也没有任何法律保障。事实婚姻是指没有配偶的男女未进行结婚登记,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但是我国目前不承认事实婚姻。 二、非法同居与重婚之间的区别 非法同居和重婚的区别是:重婚是是违法的,是一种犯罪行为。但是,不以夫妻名义的同居不犯法。刑法上的重婚罪是指,当事人明知对方有配偶,或当事人自己有配偶,仍然和有配偶的人结婚,情节严重且社会影响恶劣的行为。同居是指,与未婚者、有配偶者或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且稳定地在一起共同生活居住的行为。同居不等于重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第二条,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与他人同居”的情形; 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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