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交通事故车辆的减值损失的赔偿该怎么计算
释义
    一、司法实践中车辆减值损失的审理概况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国家的繁荣,我国正逐渐步入汽车时代,由此引发的交通事故纠纷也日渐增多。其中,车辆减值损失这个昔日前所未闻的词汇,今天日渐走入普通市民的生活,也丰富了法律理论界和司法部门的视野。在我国,对于车辆减值损失,应否予以赔偿,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尤其在道路交通事故民事赔偿案件的审理中,双方当事人对于受害人的受损车辆的减值损失应否赔偿存在争议。在司法实务操作中,法官处理意见的分歧往往导致案件审理结果的迥异。具体分析以一典型案件的一审和二审法院两审情况为例:高某驾驶其名下的轿车在正常行使中,被龙某驾驶的某公司所有的吉普车撞至路边电线杆上,高某被致伤,其驾驶车辆损坏。经交通管理部门认定,龙某负此事故的全部责任,高某不负责任。高某支付医药费800元,并将受损车辆送至市汽车修理厂修理,修车费5万元。高某委托市价格认证中心对受损车辆进行减值损失评估,评定该车减值为30000元,为此支付评估费1000元。在法院审理中,龙某对于车辆评估其不持异议,但主张车辆修复后不存在减值问题,所以不同意赔偿减值损失。一审法院经审理确认,高某身体受伤、车辆受损,龙某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考虑高某系新购置车辆,故其车辆减值损失应适当赔偿。龙某不属职务行为,但车辆系某公司所有,故某公司应承担垫付责任。据此,一审法院在判决龙某赔偿高某医疗费和修车费外,还判决龙某赔偿高某车辆减值损失三万元和评估费一千元。如龙某不能按时偿付时,由某公司承担垫付责任。判决后,龙某不服,以一审判决对于车辆减值损失的认定及处理缺乏依据为由进行上诉,不同意承担减值损失及其评估费。二审法院经过审理认为,根据查明的事实,龙某与高某发生交通事故,已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认定龙某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故龙某对高某由此支出的医药费及高某由此造成的车辆损失均应予以赔偿。某公司作为车辆所有人对此应承担垫付责任。对于车辆的减值损失问题,我国尚无明确法律规定,一审法院所做处理缺乏依据,应予改判。最终中级法院变更了一审判决,没有支持高某主张的车辆减值损失。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27 12:39: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