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禁止操办升学宴的提醒谈话 -法律知识
释义
    法律分析:
    禁止违规操办、参加各种名目的“升学宴”“谢师宴”;禁止以升学名义分批、错时或授意他人违规操办;禁止以升学为名违规收受、赠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以及微信红包等电子礼金、礼券;禁止利用职务影响使用公车或管理服务对象车辆送子女及亲属入学、旅游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所给予的行政处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对行政处罚不服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务处分法》 第十五条 公职人员有两个以上违法行为的,应当分别确定政务处分。应当给予两种以上政务处分的,执行其中最重的政务处分;应当给予撤职以下多个相同政务处分的,可以在一个政务处分期以上、多个政务处分期之和以下确定政务处分期,但是最长不得超过四十八个月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8 10:54: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