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口头委托成立要件 |
释义 | 法律分析:口头委托成立要件如下: 1.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了全部或主要义务,另一方已经接受了履行。 2.双方当事人对合同必要条款无异议,仅对合同非必要条款发生争议。 3.有充分、有效的证据来证明,应认定合同成立。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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