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些债权不能申报呢 |
释义 | 债权如果无效不能申报,讼时效已经届满的债权不能申报,无证据或者证据为虚假的债权、有相反证据证明为虚假的债权不能申报。 不具备上述条件的债权被申报的,管理人有权提出异议。 申报人坚持申报的,管理人可以在债权表中另页记载,井载明所发现的问题,以供债权人会议作出决定。 必要时,管理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裁定不予确认。 一、如果公司破产了债权可以追回吗 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明显符合清算条件的破产企业,可依法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前宣告破产,确定临时债权数额表决通过相关方案及决议,争取及时清偿职工债权。 二、债权人申报债权多长时间 债权申报期限是债权人向法院申报债权的固定期限。在法定范围内对债权申报期限实行法院酌定主义,即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破产申请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少于30天,最长不超过3个月。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债权人未依照破产法申报债权的,不得参与破产程序行使权利。一般规定,可申报的债权应满足以下要求: (一)必须是合法有效的债权; (二)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请求权; (三)以债务人财产为受偿基础的请求权; (四)以财产支付为内容的请求权; (五)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185条,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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