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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申报债权有哪些注意事项
释义
    债权申报是指人民法院审理破产案件时,当受理破产申请后,债权人要申报债权。申报债权应注意:
    (一)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担保;
    (二)人民法院在裁定受理破产申请时,应指定管理人,通知债权人,同时应于30日内在国家、地方有影响的报纸上刊登公告;
    (三)申报主体可以是个人主体也可以是法人主体;
    (四)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以及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无需申报;
    (五)管理人收到债权申报材料后,应当登记造册,对申报的债权进行审查,并编制债权表。
    一、开发商破产清偿顺序是什么
    开发商破产清偿顺序:
    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3、普通破产债权。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条规定,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二、清算通知和公告债权人
    债权人申报其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清算组核定债权后,应当将核定结果书面通知债权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债权的债权人,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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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1 10:5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