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劳动合同法保密一般来说,保密信息/商业秘密主要包括技术信息(如生产工艺、方法、产品样本、相关合同文本等)、经营信息(如客户文件、营销计划、定价政策、管理的模式、方法等)和内部管理信息(如培训资料)等范围。通过用人单位的电子邮箱、QQ等电子传输工具、文件、资料、图表、相片、笔记、磁盘、硬盘、收录仪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以标注“保密”/“绝密”字样来呈现,旨在为用人单位带来经济利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