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1、若是股权转让,转让手续合法且没有特别约定,由转让后的股东承担债务; 2、若是公司转让,债权人和公司没有特别约定的,由转让后的公司承担清偿债务的责任; 3、若是自然人之间的债权债务转让,债权转让,债务仍需要清偿;债务转让的,由转让后的债务人承担清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九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全部或者部分债权,未通知保证人的,该转让对保证人不发生效力。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禁止债权转让,债权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转让债权的,保证人对受让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