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1、一般情况下,如果房子是婚后财产,那么无论产证上是否有两个人的名字,是“主贷人”还是“次贷人”,夫妻双方都是有偿还的义务的。 2、一般可以协商确定,也可以通过诉讼解决。如果房产被判定由离婚后的一方所有,那么另一方才可以提出变更住房贷款人的要求,并且解除自己偿还贷款的义务。 但是想要去掉次贷人的话,那么则需要与银行协商进行。首先银行会重新审查主贷人的还款能力,确保其拥有足够的还贷能力,之后才会同意做出变更的决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