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中出具代书遗嘱有哪些条件? |
释义 | 代书遗嘱是指由他人代为书写的遗嘱。在遗嘱人不能书写或不愿意书写的情况下,也可以由他人代为书写,但应符合以下要求: 1、须由遗嘱人口授遗嘱的内容,而由一见证人代书; 2、须有两人以上在场见证。见证人中的一人可为代书人; 3、须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在遗嘱上签名; 4、须注明立遗嘱的时间,具体到年、月、日。 代书遗嘱有效条件有哪些 1.法律上要求见证人须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须与继承遗产及遗产继承人均无利害关系,笔者认为还有更重要的一点是至少有两个见证人须全程见证遗嘱书立过程。2.从法律上讲代书人属见证人之一,其实体上的要求当然应符合见证人的条件。不符合见证人条件的代书人书立的代书遗嘱应属无效。3.日期是任何一种遗嘱都须具备的要件,没有日期的代书遗嘱因不符合法律之规定,当属无效。4.代书遗嘱必须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遗嘱人签名。 代书遗嘱公证条件有哪些 代书遗嘱的条件第一,遗嘱人口述遗嘱内容,由见证人代替遗嘱人书写遗嘱。代书遗嘱不是代书人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遗嘱,而是代书人按照遗嘱人的意思表示,如实地记载遗嘱人口述的遗嘱内容,而不可对遗嘱内容作出任何更改或修正。第二,代书遗嘱必须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其中一人可为代书人。见证人一般是遗嘱人指定的,并经本人同意的公民,不能以组织的名义为遗嘱见证人。继承法对见证人数量上的要求,主要是为了保障代书遗嘱确实是遗嘱人真实意愿的表露,也为了防止日后就遗嘱的效力发生纠纷。第三,代书人、见证人和遗嘱人必须在遗嘱上签名,并注明年、月、日。代书人将书写完毕的遗嘱,应交由其他见证人核实,并向遗嘱人当场宣读,经遗嘱人认定无误后,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并注明具体日期。在场见证的人为3人或更多的,都在遗嘱上签名更好,少则也得保证两人签名。代书人、见证人和遗嘱人必须亲笔签名,不允许他人代签。遗嘱人不能书写姓名的,可否用捺指印代替?继承法未规定这种替代办法,但根据大多数学者的意见,认为确有一些公民不具有书写遗嘱的能力,甚至连自己的名字也不会写,所以应当允许这少许特殊的公民,在代书遗嘱上捺指印代替签名。但是,有书写能力的遗嘱人不得用捺指印取代签名,代书人、见证人均不得以捺指印的方式代签名。第四,遗嘱代书人应当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不是未成年人或者精神上、智力不健全的人。遗嘱代书人必须不是继承人、受遗赠人,也不是与继承人有利害关系的人。继承人、受遗赠人因其直接参加继承,同继承存在着直接而重大的利害关系,如果让他们担任遗嘱代书人,难免会弄虚作假,损害其他继承人的利益,甚至出现篡改遗嘱、歪曲遗嘱本意、增加或减少遗嘱内容等行为,给其他继承人的利益造成损害。即使作为遗嘱代书人的继承人、受遗赠人本人没有恶意,也没有弄虚作假从中渔利,但因为其特殊的身份,必然引起其他人的猜疑,引发不必要的纠纷。因此,继承人、受遗赠人及与其有利害关系的人不能作遗嘱代书人。 民法典中代书遗嘱是否要公证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代书遗嘱不需要公证,只需要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有什么条件 1、遗嘱人欲立代书遗嘱时,首先应邀请两名以上见证人到场,并请其中一人为其代笔书写遗嘱(即代书人);2、由遗嘱人口述遗嘱,代书人作记录;3、遗嘱正文代书完成后,要注明年、月、日,最好也注明地点;4、代书人向遗嘱人和其他见证人宣读记录即遗嘱全文,或者传阅(在遗嘱人不识字的情况下应宣读),并经遗嘱人确认后,遗嘱人、代书人、见证人应全部签名。5、代书遗嘱完成后交于执行人保管,也可遗嘱人自行保管。 民法代书遗嘱中亲笔签名是否为有效遗嘱 打印的遗嘱仅有遗嘱人的签名不一定就有效,打印出来的遗嘱需要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现场,且打印遗嘱上应当有遗嘱人和见证人签名,内容应当记录详细内容。我国《民法典》规定,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该内容由 徐浩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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