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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法院是怎么判自书遗嘱的
释义
    法律分析:法院判自书遗嘱的条件是立遗嘱人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即年满十八周岁且精神状态正常的人在自愿的条件之下立下该遗嘱,并且该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则法院判决该遗嘱有效。
    遗嘱生效时间是被继承人死亡时。立遗嘱是公民的一项私权行为,表现为公民对个人财产的自由处分。公民可以在遗嘱中自主决定其遗产承受人,承受人既可以是其法定继承人,也可以是国家、集体或其他公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 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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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0 17:55: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