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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严禁举办升学宴纪律要求 -法律知识
释义
    法律分析:
    一、严明纪律要求。二、夯实主体责任。三、强化监督问责。
    法律依据:
    《关于严禁党员干部举办“迎送宴”“升学宴”“谢师宴”纪律要求的通知》
    二、靠实主体责任,强化职能监督
    各乡镇、各部门要严格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加强对单位、本系统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监督、教育和管理,特别要加强对有子女毕业升学的党员干部的教育提醒,通过下发提醒函、开展廉政谈话、召开集体约谈会等形式,做到早告诫、早提醒、早纠正。各乡镇要严守“十严禁”换届纪律规定,杜绝任何形式的“饯行”“接风”等迎来送往活动。要大力倡导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引导广大群众移风易俗,破旧立新,自觉抵制不良风气,在全社会树立勤俭节约、文明时尚的新风正气。教育部门要切实履行行业主体责任,要靠实学校主要负责人领导责任,督促各学校分别召开集体约谈会,监督教师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严禁以任何形式索要或接受学生及其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及家长安排的宴请,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商务及市场监管部门要强化职能监督,引导被监督单位树立正确宣传导向,强化对全县餐饮单位的监督管理,防止各类不良风气滋生蔓延。
    三、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执纪问责
    县乡两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持问题导向,把整治党员干部违规操办“升学宴”“谢师宴”“饯行宴”“接风宴”作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治“四风”问题的重要内容,作为开展重点行业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具体举措。要不断拓宽群众监督、社会监督渠道,支持和鼓励群众积极举报,面向社会广泛收集问题线索。要认真履行监督第一职责,采取明察暗访的形式开展专项监督,严查各类隐形变异“四风”问题,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约谈提醒;对无视纪律要求,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将从严从重处理,并且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措施不严不实、监管不力、问题突出的单位和部门,要严格落实“一案双查”制度,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追究相关单位的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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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1 11:5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