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共同房产离婚如何划分? |
释义 | 夫妻共同房产的分配原则及法院处理方式。夫妻共同房产指婚姻期间取得的房屋,离婚时可协商分配或由法院判决。若协商不成,法院可准许双方竞价取得所有权,或评估房屋价值后补偿一方,或拍卖变卖并分割所得价款。 法律分析 夫妻共同的房子,离婚时由双方协商分配,可将房子归其中一方,折价补偿另一方,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所谓夫妻共同房屋,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房屋,即从男女结婚之日起,到夫妻离婚或配偶一方死亡时为止。这一时期夫妻所得的房屋称为夫妻共同房屋,是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共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第七十六条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拓展延伸 夫妻共同房产离婚如何公平分割? 夫妻共同拥有的房产在离婚时如何进行公平分割是一个常见的问题。在处理这个问题时,需要考虑多个因素,如双方的婚姻贡献、财务状况、子女抚养等。首先,可以通过协商达成离婚协议,双方可以商定房产分割的方式,如出售并平分收益、一方赎买另一方的份额等。如果无法协商一致,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和裁决。法院会综合考虑双方的财产状况、婚姻贡献、子女抚养等因素,以实现公平分割。因此,在离婚时,夫妻共同房产的公平分割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综合考量和判断,以确保双方的权益得到合理保护。 结语 夫妻共同房产在离婚时的公平分割是一个复杂的问题。协商分配是首选,可通过折价补偿或法院判决解决争议。夫妻共同房屋是指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最高法院解释,若双方均主张所有权,可竞价取得;一方主张所有权,需评估并补偿;双方均不主张所有权,可拍卖并分割所得。离婚时应综合考虑婚姻贡献、财务状况、子女抚养等因素,确保公平分割夫妻共同房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家庭关系 第一节 夫妻关系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一章 赠与合同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家庭关系 第一节 夫妻关系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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