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查询房产查封信息 |
释义 | 。要查询房屋是否被查封登记,可通过网上查询或持个人身份证件和房产证到当地房管局查询。查封房屋的程序一般是在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时,人民法院向国土房产部门发出通知书,并提交相关法律文书和证明材料。国土房产部门根据法院提交的资料进行查封处理。房屋可能被查封的情况包括恶意转移、变卖房产、诉前保全以及执行案件中无履行能力或无其他可供执行财产的情况。 法律分析 一、房产证即《房屋所有权证》,是国家依法保护房屋所有权的合法凭证。国家实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各地必须使用建设部统一制作的房屋权属证书,其他部门和单位制作的类似证书均无效,不受国家法律保护。 查询方法: 1、网上查询:点击省市链接进入各地房产管理局网站进行查询-->需要输入产权人姓名、产权证号(目前只有部分地区提供房屋产权信息查询); 2、房产局查询:若要查询的准确的个人房产证信息(包括:房屋所有人名称、产权证号、登记核准日期、建筑面积、房屋设计用途、权利来源、房屋是否抵押、是否被查封等等),则必须携带个人身份证件及房产证到当地的房管局(房地产交易中心、房屋管理局、房管处)档案馆或窗口查询。 二、查封房屋的程序 根据现行相关法律规定,通常是在提起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的程序时,人民法院将有可能对房产进行查封。手续如下: (1)法院向国土房产部门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及附带的法律文书; (2)办案人员向国土房产部门出示法院工作证,并分下列不同情形办理查封手续: A、被查封的标的物已核发房地产证的,应提交国土房产局档案室出具的查册表; B、被查封的标的物是预售商品房的,应提交房地产交易所出具的该预售商品房的交易情况表或该楼盘的明细表; C、被查封的标的物是土地的,应先到国土房产局档案室查清该土地权属情况,并提交查册的书面结果。 (3)国土房产部门根据法院提交的资料,进行查封处理。 三、法院可以查封房屋的情形 1、恶意转移、变卖房产 2、诉前保全 3、执行案件中,暂无履行能力或无其他可供执行财产。 结语 房屋所有权的合法凭证是房产证,必须使用建设部统一制作的房屋权属证书。查询房屋是否被查封可通过网上查询或携带个人身份证件及房产证到当地房管局进行查询。查封房屋的程序包括法院向国土房产部门发出通知书,办案人员提交相应资料,并由国土房产部门进行查封处理。法院可在恶意转移、变卖房产、诉前保全以及执行案件中无履行能力或无其他可供执行财产的情况下对房屋进行查封。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章 不动产登记簿 第九条 不动产登记簿应当采用电子介质,暂不具备条件的,可以采用纸质介质。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明确不动产登记簿唯一、合法的介质形式。 不动产登记簿采用电子介质的,应当定期进行异地备份,并具有唯一、确定的纸质转化形式。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国家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 不动产登记遵循严格管理、稳定连续、方便群众的原则。 不动产权利人已经依法享有的不动产权利,不因登记机构和登记程序的改变而受到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19修正):第四章 房地产交易 第四节 房屋租赁 第五十九条 国家实行房地产价格评估人员资格认证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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