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兰州创业补贴申领受理条件有哪些 |
释义 | 一、兰州创业补贴申领受理条件有哪些 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一年以上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是指我省普通高等院校大中专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4050人员、零就业家庭中失业人员、残疾失业人员、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失地农民、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人员、抚养未成年子女单亲家庭中失业人员。)、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退役军人、农民工等返乡下乡创业人员可申领一次性创业补贴(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企业登记注册日期须为2018年7月10日以后;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退役军人、农民工等返乡下乡创业人员登记注册日期须为2019年4月22日以后)。 二、兰州创业补贴申领法定依据 关于印发《甘肃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第二十五条:高校毕业生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应提供以下材料:毕业证书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就业创业证》复印件、创业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表、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注册法人必须是本人)、个人真实性承诺书。一次性创业补贴由县(市、区)人社部门审核后,报市州人社部门审定。市(州)人社部门部门审定后,通过政府网站等渠道向社会公示,接受监督,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经市(州)人社部门同意后。由县(市、区)财政部门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高校毕业生或就业困难人员个人银行账户,同时报省级人社部门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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