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企业退出股东怎么清算 |
释义 | 股东是股份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中持有股份的人,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有表决权,公司的股东是可以退股的,股东退股后该如何进行清算呢? 股东退股分为两种情况,一是单个股东退股,通过股权转让的方式由其他新股东接受其股权,在这种情形下,不需要进行清算,由退出方和新股东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即可。二是全体股东退股,意味着公司解散。公司解散,需要成立清算组队公司进行清算,具体流程如下: 1)依法成立清算组、 2)清算组接管公司、 3)清理公司资产、 4)核定公司债务、 5)通知或公告债权人申报债权、进行债权登记、 6)处理与清算与公司未了结的业务,收取公司债权、 7)参与公司的诉讼活动、 8)处理公司财产、 9)清偿债务、1 0)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资产清单、1 1)制定清算方案、1 2)确认并实施清算方案、1 3)提交清算报告、1 4)办理注销登记。 股东退出时怎么做清算 股东是股份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中持有股份的人,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有表决权,公司的股东是可以退股的,股东退股后该如何进行清算呢? 股东退股分为两种情况,一是单个股东退股,通过股权转让的方式由其他新股东接受其股权,在这种情形下,不需要进行清算,由退出方和新股东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即可。二是全体股东退股,意味着公司解散。公司解散,需要成立清算组队公司进行清算,具体流程如下: 1)依法成立清算组、 2)清算组接管公司、 3)清理公司资产、 4)核定公司债务、 5)通知或公告债权人申报债权、进行债权登记、 6)处理与清算与公司未了结的业务,收取公司债权、 7)参与公司的诉讼活动、 8)处理公司财产、 9)清偿债务、1 0)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资产清单、1 1)制定清算方案、1 2)确认并实施清算方案、1 3)提交清算报告、1 4)办理注销登记。 公司股东退出怎么做清算? 股权转让。应该说是最便捷的一个退出方式,如果受让方是公司股东,那么可以直接转让。如果是公司股东以外的第三方,则需要公司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在同等条件下,公司股东还拥有优先购买权。要求公司以合理价格回购股东所持有的股份需要满足公司法所规定的条件。 股权清算一般是要溢价收购的,入股时候的股权相关合同上一般都有相应条款,比如某某股东如果要退股,公司内部股东有优先收购权,并且规定至少溢价多少多少。按照当初的合同办理即可。 如果当初的合同上并没有详细说明,那么就是纯粹看水磨工夫慢慢谈判价格了,没有说强制要原价转让了。 怎么退出挂名股东 法律咨询解答 根据《公司法》相关规定,挂名股东实际是指股权代持,想完全摆脱责任,就应当将代持的股权转让给实际控股人或者是其指定的第三人。 1、股权代持又称委托持股、隐名投资或假名出资,是指实际出资人与他人约定,以该他人名义代实际出资人履行股东权利义务的一种股权或股份处置方式。 2、显明股东以其实际代持的股权承担相应的责任,一般在股权代持协议中会明确,可以向实际股权持有人追偿。 3、只有将代持的股权转让给实际控股人或者是其指定的第三人才能完全不承担之后的责任。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股东退出公司怎么办? 一般来说公司的股东是不会轻易退股的,那要是有股东想要退股应该怎么办呢? 股东退股分为两种情况,一是单个股东退股,通过股权转让的方式由其他新股东接受其股权,在这种情形下,不需要进行清算,由退出方和新股东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即可。二是全体股东退股,意味着公司解散。公司解散,需要成立清算组队公司进行清算,具体流程如下: 1)依法成立清算组、 2)清算组接管公司、 3)清理公司资产、 4)核定公司债务、 5)通知或公告债权人申报债权、进行债权登记、 6)处理与清算与公司未了结的业务,收取公司债权、 7)参与公司的诉讼活动、 8)处理公司财产、 9)清偿债务、1 0)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资产清单、1 1)制定清算方案、1 2)确认并实施清算方案、1 3)提交清算报告、1 4)办理注销登记。 股东挂靠公司怎么退出 挂靠股东其实就是挂名股东,也叫显名股东。显名股东可以通过将股权转让给实际股东,也就是隐名股东的形式进行退出。 但是,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该内容由 嵇小函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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